總10301吾師吾思極院講師宣講函-1

追思師尊證道二十周年

天帝教極院 書函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1月22日

發文字號:(103)帝極(總)字第 004號

附件:「吾師、吾思」宣講團擴大親和集會宣講實施要點、『吾師、吾思』

擴大親和集會宣講時程表、親和集會宣講時程表

主旨:函送「吾師、吾思」宣講團擴大親和集會宣講實施要點,請各教區輔導各教院、教堂(含天人親和所)依據該要點,規劃配合辦理親和集會宣講活動,請會辦。

說明:

一、 為追思本師世尊證道二十周年,依首席宣示,研訂「吾師、吾思」宣講團擴大親和集會宣講實施要點(如附件1),敬請配合辦理邀請講師宣講。

二、 使天帝教化在各教院、教堂(含天人親和所)落實生根,天人文化院已在網站http://culture.tienti.tw/node/320

建立極院宣講團資料庫,方便各教院堂(親和所)配合辦理親和

集會及系列講題宣講活動。

三、請貴單位配合辦理103年度實施相關事宜:

(一)請各教院、教堂(含天人親和所)於極院宣講團(如附件1)查詢徵選、邀約講師,規劃親和集會系列活動,每個教院堂每五個月(3-7月、8-12月)至少排二場次宣講。並將「『吾師、吾思』宣講團擴大親和集會宣講時程表名冊」(參見附件 2),送呈所屬教區開導師辦公室。

(二)各教區開導師辦公室各於3月5日、8月5日前,彙整各教區內之教院堂「『吾師、吾思』宣講團擴大親和集會宣講時程表名冊」,統一送天人文化院秘書處。

四、原每三個月呈報各教院堂(所)的親和集會,為配合本活動改為五個月呈報,各於3/5、8/5彙報親和集會宣講時程表(參見附件3)給天人文化院並函送副本給教區個教院堂。

五、如有疑問,請聯絡天人文化院專職同奮。

  

正本:各教院、教堂、天人親和所、道場、各教區開導師辦公室

副本:樞機院、傳道使者團、參教院、弘化院、天人研究總院(秘書室)、天人文化院、天人訓練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