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師守則

講師守則

  1. 擔任講師應發願犧牲奉獻,在人道條件配合下,支援辦好各教院的親和集會,並接受各地教院的邀請,不計前來聆聽同奮的多寡,都甘心遠赴天涯海角為同奮解惑、釋疑、分享奮鬥心得。
  2. 講師應日行五門基本功課,做好心性修持基本功夫。
  3. 講師應全面了解本師思想和行誼,詳讀天人學本、本師言論集、師語等以深入了解天帝教化。
  4. 講師應以宣講天帝教教內經典、法規或奮鬥心得為主。
  5. 講師應關心國際局勢及社會脈動,針對人心需求,配合師語來做教化。
  6. 講師宣講並非以講授後天知識為主,而是宣講奮鬥體認心得,以加強同奮信心、激勵士氣為主。
  7. 講師應適時參加總院所舉辦的講師閉關訓練以提升宣講熱準,並能至少提供每年四次的宣講場次。
  8. 講師宣講前應做好天人親和功夫,力求天人合一、與原靈合體,以為代天宣化。
  9. 講師應避免談論個人是非,論及他人隱私。更不可藉機推銷商品以為牟利。
  10. 講師宣講應隱惡揚善。不可以個人偏執誤解教義、經典,並據以攻訐帝教教政、神職、教職或同奮。
  11. 講師應在個人網頁上填滿正確的個人資料,並詳細提供個人過去宣講的主題和著作,以利教院圈選適當講師及講題,達到教化之所需。
  12. 講師應隨時自行更新自己的網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