誦經須知
一、廿字真經係本教道統第五十四代天德教主歸證清肅道宮後,為闡揚廿字,應天人教主之請,於歲次壬午民國三十一年在大陸西安光殿,經天人親和頒行人間,凡帝教同奮,皆應澈悟悲願,虔誠持誦。
二、廿字真經以化覺為本,普渡為旨,以期奮進大同。同奮於日常生活中不斷持誦,修心養性,治人道而返天道,共進大同泰階。
三、本經每日任何時刻皆可持誦。
四、本經除在教院及教堂的教壇,應經特准方得誦唸外,在任何潔淨地點均可持誦。
五、誦經時,先淨手潔案,主敬存誠,口誦心惟。
六、誦經時,宜莊嚴整潔,持悲立願,虔誠持誦。
七、集體誦經時,配合法器敲擊,,冀求異口同聲,音調和諧,快慢一致。敬禮以成。
八、集體誦經時,凡經首(例「天人日廿字真經」),或段首(例「香讚」、「天德讚」、「天德教主誥命」、「誠服禮」、「迴向文」等),皆由主儀人領誦。
九、恭誦本經之前,須先行「啟經禮」及三跪九叩禮(環境不允許時,得以三鞠躬代替三跪九叩禮);誦畢本經,須行三跪九叩禮(環境不允許時,得以三鞠躬代替),在行「收經禮」。其餘誦經禮儀,依經內附註行禮如儀(環境不允時,須行一跪一叩禮者以一鞠躬代替;須行三跪九叩禮者,得以三鞠躬代替)。但在祖先神位或飾終禮堂(靈堂)誦唸本經,以上誦經禮儀可予省略。
十、誦畢本經,須誦經文所載迴向文一遍,如需特別迴向時,得加誦特別迴向文,如:
1、特別迴向文冠辭:「懇求坤元輔教慈恩聖母慈悲接轉」。
2、中元節超渡:「願以此真經,迴向求超靈,化戾徵祥,陰安陽泰。」
3、月行超薦法會:「願以此真經,迴向求超靈,消清冤孽債,普渡早超昇。」
4、對特定回歸自然者:「願以此真經,迴向○○○,消清冤孽債,早日獲超昇。」
5、對特定身體欠安或需手術者:「願以此真經,迴向○○○,消清冤孽債,早日康復(或手術順利)。」
6、在飾終禮堂(靈堂):
(1)回歸自然者為本教教徒同奮時:「願以此真經,迴向○○○,回歸大自然,早日晉大羅。」
(2)回歸自然者為非本教教徒同奮時:「願以此真經,迴向○○○,回歸大自然,早登蓮花國。」